法律问答

打架对方轻伤,对方不接受私了,法院怎么判,能判监外吗?

刑事辩护
2019-07-01 19:15: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致人轻伤的量刑与赔偿
      《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故意伤害的轻伤案件,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如果是由对方提起刑事自诉,可能还好办一些:因为刑事自诉中允许私下和解,你积极赔偿、对方谅解时,还有可能争取不判刑; 如果是公安已经立案、将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就会麻烦一些:此时即使你积极赔偿,最好的结果可能也就是争取一个缓刑,但有罪判决是很难免除的了,对你以后生活工作有一些不利的影响。 最好是公安机关不立案,你们双方和解,如果公安机关立了案,那么,你就只有积极应诉了,“是对方先辱骂我,激怒我的”可以作为主张减轻你赔偿责任的理由,如果公诉,一般判决的结果应该是你应负刑事责任(法定刑范围是3年以下,有事前争吵、你是出于激愤动手等,有可能争取缓刑)、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用、护理费等)。
  • 人身伤害行为,导致对方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如果当事人殴打他人致轻伤,只要不是情节严重的雇凶伤人或多次殴打他人,受害人又同意和解,是完全符合取保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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