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张某要伤害我,李某给我出主意,说张某愿意私了,让我拿三万元给张某。在张某的激烈劝说下,我同意了。并委托李某把钱拿给张某,可是李某把钱拿过去时只给甲一小部分,还对我说都拿给甲了。后来我知道真相后,找李某要钱,李某说帮我办事花了,拒不还钱。张某还在继续找我麻烦,我家也不敢回。我知道李某犯了诈骗罪,可报案两年多了,警方一直不给立案。我提供的证据警方不采纳,他们还想把这个案子压下去。 那么,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2018-08-15 13:3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向犯罪嫌疑人作案地点所在的区县级及以下级别的公安机关报案。向公安机关说明具体情况,提供相关线索。如果有证据,提供证据,更有利于公安机关尽快立案侦查。如没有证据,可以不提供证据。
    一、关于报案管辖地的举例说明:n假如诈骗人是在郑州市二七区实施的诈骗,需要向二七区公安局报案,或者向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的事发地管辖区内的派出所报案。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刑事案件属地管辖权的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
  • 以下是诈骗罪的立案证据和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的解答: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是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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