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离婚第二次上诉还没有协商好,就等法院判决,得等多久就判了

离婚
2019-07-01 09:12: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1、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一个抽象的标准,为了便于理解和操作,《婚姻法》列举了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形,为司法实践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提供了较为具体的标准或依据: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注意,此处的赌博、吸毒等行为并非一般的程度,而是要形成屡教不改的恶习,这严重挫伤了对方对婚姻生活的合理期待。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上述几种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 法院判决离婚的,无需办理离婚证,也没有任何机关可以给你办理离婚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就是证明你已经离婚的有效法律文书。离婚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者选其一即可。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则是其中一方起诉。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准予你们离婚,判决生效后你们的婚姻关系即解除。如果你们以后还要再婚,除了判决书,还需要到法院开一份生效证明,现在也可以去开,以后再婚和财产过户都是要用到的。
  •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服或者有疑义可以提出上诉。同时,二审程序是以一审裁判为基点,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
    具体结果还要根据起诉方的证据决定,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