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没有用公积金贷款,现在有了,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交的住房公积金在浙江,可以用吗

2019-07-01 08:32: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贷款,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分担。
    2、离婚时,会进行析产,按个人所分得的财产分担债务。
    3、例如: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只有一个人还债,等同于夫妻双方还债。
    4、离婚后,如果房子全部划给你,剩余的房贷全部由你负担。
  • 首付款部份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只分配夫妻共同还贷部份,有过错方不分或少分,但由于不动产的一体性,不可对实物进行分割,因此具体的归属或补偿问题应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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