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侄向叔借10万利息2分期限1年,可只给了3月利息已1年多没给了,多次追讨本金利息,侄己卖了房子也没还,有借条,请问2分利息合法吗?该怎样追回本金利息?

2019-07-01 08:1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两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两年。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
    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两年。
    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 企业迫切需要的商账追收情形:
      
    1、 账龄超过9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
      
    2、 企业通过自身力量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
      
    3、 想收回现款,又不想破坏客户关系,维持正常交易的应收账款;
      
    4、 因各种纠纷得不到解决,长期僵持的应收账款;
      
    5、 因证据瑕疵,有诉讼风险的问题账款;
      
    6、 因债务人逃避债务,在胜诉后难以执行的应收账款。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