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死亡员工家属领的抚恤金跟个人养老保险冲突吗

2019-06-30 20:5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养老保险金的资金来源即养老保险费主要是由国家、企(事)业和个人三方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摊而缴存的,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通常是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进行扣缴或统筹,因此,具有工资属性的养老保险金应当纳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养老保险金可分为:
    (1)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2)当事人已经退休,具备享受养老保险金基本条件但尚未领取的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3)当事人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的养老保险金。
    前两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第三种情形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3条处理,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过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目前的规定,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退还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内金额包括利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一并退还个人缴纳部分和利息,也就是说只退计入个人帐户的钱,进入社会统筹的不退。
      参保退休人员死亡,除返还个人账户余额外,各地关于丧葬费与抚恤金还有相关规定,以深圳为例:  丧葬费: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  供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养1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养2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  养3人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
  •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的问题,规定如下: 《社保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无单位可以参加社保,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比较好。
  • 就目前而言,个人养老保险金计算如下: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2: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3: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
    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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