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当时并不知情这是一辆黑车,他说手续在家里,有发票,后来卖我车的那个人被抓了,把我供出来,请问我算是销赃罪吗?我还是个学生,请问这个涉嫌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19-06-30 17:4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四节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
    1.5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6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
    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1万元以上不满
    1.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2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
    1.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 如果是购买黑车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是要被判刑的,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您好,如果确实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