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职员,代办公司股东变更,办理过程中如果某股东由于不能到场签名而由其它股东代签,以后会有法律责任吗?如果企业以后做违法事情,与我有关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6-30 17:38: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电子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代码卡;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原章程复印件;
    6、原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新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8、股东会决议;
    9、章程修正案;
    10、股权转让协议;
    11、变更登记申请书;
    12、委托书;
    13、其它材料。
  • 不需要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认可,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修正)第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导致公司股东变更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股权转让,二是公司增资或减资。如果是股权转让,股东之间转让的,无须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即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的,须征求其他股东意见,这时除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外,还需其他股东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或者形成股东会决议。
    根据股东变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准备变更登记申请书等资料,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是公司增资或减资导致股东变更,须有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修订公司章程。
    在减资时,还需进行公告、通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准备变更登记申请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股东出资不足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该责任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二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3)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   出资不足股东在公司出资比例虽然是按照公司章程所确立的出资额进行确定,但是能否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出资比例足额行使股东权利,回答是否定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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