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家公公离家出走好几年了 原因是他在外面和别人组建了家庭 这些年他既不接家人的电话 也不和家人联系 既不赡养老人也不管家中子女 另外他和我婆婆只有事实婚姻 没有结婚证的 他现在已经64岁了 像他这种情况 以后子女有没有义务赡养他

2019-06-30 14:1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宪法》《婚姻法》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但这里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从法律的角度将,丧偶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出嫁女儿赡养父母和媳妇赡养婆婆问题的批复中“只是有赡养婆婆的习惯,不能认为是义务。
    对责令媳妇要赡养婆婆的做法也不尽妥当,因为责令带有强制性的行为,一般应以动员说服媳妇扶养婆婆为宜,以利双方团结。”,丧偶儿媳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继承法上并没有规定丧偶儿媳的法定继承权,法定的继承人中并没有儿媳。
    继承法中只是规定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继承。因此,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讲,丧偶儿媳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 关于不赡养老人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如属于遗弃且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第四款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不赡养老人不属于法定不得继承的情形,如拒不赡养构成遗弃或严重虐待老人的,则丧失继承权。但在有多名继承人且无遗嘱的情况下,承担赡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以显公平。
    因此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不赡养老人并不会丧失继承权,会按照少分或者不分进行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律义务。如果有人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是可以随时起诉该子女的,这个自然包括女儿,也包括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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