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家的老房子是以前爸爸年轻的时候建的,然后现在没有房产证,但是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转为个人土地使用证?然后我爸爸想过户给我,是不是必须转为个人土地使用证,再办房产证再过户给我是吗、能办吗 过程需要什么手续呐?

2019-06-30 13:22: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和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环节:
    1、签约。
    2、核查。
    3、交税。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
    3、登记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4、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还要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5、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
  • ,没有土地使用证,若是就地建房子等于非法用国家的土地建房子,以后要拆迁的话是得不到补偿的,一般买房子都是挑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有房产证的房子比较安全及有保障!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子按照土地方面的法律规定执行,不能单独提及房子,要知道没有土地使用权或者补办手续仍然不能被批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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