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我父亲一年前出车祸,然后身体多处骨折(左臂,脊椎第三四节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若干),脾脏切除,肺部挫伤,现在生活还不是很能自理,钢板依然没有拆除,还要依靠导尿管尿尿,现在是否可以做伤残鉴定,可能定多少级伤残,或者现在做伤残鉴定对以后赔偿问题有什么影响,还有整体的的赔偿大概会是什么范围,谢谢

2019-06-30 11:15: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如无构成级别,不能定残。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伙食费、后续治疗费等,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如果构成级别赔偿更多。工伤只要骨折一定够得上级别的,最低十级一般最低可获赔8万左右。

  •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再寻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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