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被骗搞了分期付款,我该怎么办呢?而且他说是小余额贷款,最后那个人我发了一个月,最后那个人,就跑啦,电话也打不通了,我该怎么办呢?

2019-06-30 09:2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资产负债比是审贷的重要要素之一,通常审贷容忍度(家庭资产负债比)在70%以内,超过70%将被认定为过度负债,贷款被拒的概率很高
    弱担保贷款超限
    市场上多家银行都推出了各类信用类贷款:联保贷、小额用贷、POS贷、流水贷等,很多借款人通过商圈、行业协会、商会等渠道获得了银行的弱担保贷款,少的1笔,多则3-4笔;目前银行在客户准入的时候提高了门槛,特别是信用贷款,一般设置了无他行弱担保贷款,或是不超过2笔等要求;同时金额也作了限制,一般在150万以内(各家银行标准不一)
  • 【贷款防骗】  贷款者需要防范诈骗的放贷者,骗子的招数很简单,简单归纳下来有几点:  
    (1)放贷要求的条件特别低,不需抵押也没什么其他要求。可以说只要你想贷就可以给你。  
    (2)放贷者不敢公开自己公司名字,不能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公司没有投资经营范围,不能提供正规的合同文本和发票,甚至连固定电话也不给你,你知道的只是对方一个手机,连对方的面都见不到。  
    (3)贷款到你帐上之前,要收你所谓的路费、利息、手续费、律师费等等,反正就是要钱,骗到手后就不会再理你了。
  • 分期付款合同和口头约定不一致的,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具体情形,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