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起工伤的案子,公司为逃避赔偿责任,在通告上说是我负主要责任,并协迫我在通告上签了字,这个签字可以说成只对通告的公示告知进行确认吗,就对通告内容来看,对于是否是我的主要责任,公司并未对事实澄清,可以说不确认吗?

工伤索赔
2019-06-30 07:01: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主要责任:如机动车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的,主次责任划分为七三开。但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为八二开。因为这是根据交通安全法的关于经济赔偿责任部分方面,考虑到社会和谐,适当增加机动车百分之十的经济责任。
    同样道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的,同等则为六四开,次主为四六开。
  • 责任险  责任保险,适用于一切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具体而言,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如下几部分:各种公众活动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
    如体育场、展览馆、影剧院、市政机关、城市各种公用设施等,均有可能导致公众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这些地方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就负有相应的法定赔偿责任,从而需要、且可以通过责任保险的方式向保险公司转嫁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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