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男乙方:签名名者男我方卖房给乙方,时隔多年,乙方依旧没有把房钱全部还给我方,现在剩下3000块左右,我方多次找乙方拿钱,乙方总是一推再推。我方持有欠条,上有乙方的姓名以及按的手印,但是没有写明具体日期,如今打电话找乙方,乙方的妻子态度较为恶劣,而且总是称丈夫不在家,当问及到她丈夫在哪里时,一直称作不知道,还坚定地告诉我们,我方要钱跟她没关系,要钱就找她丈夫。但是最近,乙方的电话已经打不通,或者拒接,请问如果把乙方告上法庭,有多大的胜算,胜算后,诉讼费是否由乙方来拿呢?迫切需要您的帮助,感激不尽!

2019-06-30 06:2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1、只要借据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双方自愿签署,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的捺手印、签名没有进行公证是不影响借据效力的。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还款,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到期可以主张还款,同时请留意民事诉讼的有效时效是两年,请尽快及时处理;
    3、建议及早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以加速对方还款的进程;
    4、请保存好借条。
  • 离婚协议书与欠条不在一起,没有关系的。只要双方对欠款金额没有异议,可以再补写一份,并在新的欠条里,写上原欠条作废的字样即可。
    也可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如欠条找不到,欠款金额以此协议表述为准)即可。
    这样即便欠条真的找不到了,也不会影响欠款事实和数额的。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实践中,民间借贷3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约定分期还款的
    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 约定一次性还款的
    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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