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正式上班第二天出的工伤,那是领导让我暂时顶替下别人的岗位,那个岗位一般都是老员工才能做的,我没还没来得及签合同。中指关节骨折,现在三个月了,中指只能弯曲正常时的一半,厂里现在让我上班,可我中指用力就疼,我感觉这厂里工作太危险,不打算在这干了,我想跟厂里一次了断。我能得到哪些赔偿,我该去做些什么?

工伤索赔
2019-06-29 23:31: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工伤赔偿的种类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若因工致残,还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因工死亡,还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通用人单位如果存再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你公司无故将你辞退是违法的,违反了现行劳动合同法。公司按照法律要承担责任。
    你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提出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提前30日,二是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此看来,你口头辞职是不对的,况且又没有提前30日提出.按正常程序,你在书面提出解除(在此是指辞职)劳动合同之日起应继续在单位工作30天,30天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本案中,你在提出口头辞呈后便不到公司上班是不对的,公司如果算你旷工也应并无不妥之处了.由上分析,应该属于你违约了.
  • 既然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走工伤保险最好了。办理工伤保险应在统筹地办理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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