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我一万元货款,打了欠条,有签名有手印还有日期上写着一年前就该还清的,这一年过了还是拖着不还,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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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欠款人的身份信息,出生时间或年龄,住址,最好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现住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写现址,
选择好法院,写起诉状,带你身份证、欠条,去法院立案庭立案,拿交费通知去银行交纳诉讼费,把缴费票据交回立案庭,等法院通知,
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传票通知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不成的开庭审理判决,
被告不按调解或判决履行义务,你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带身份证、判决调解书、法官签署生效证明,去法院立案庭立执行案,由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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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只要借据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双方自愿签署,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的捺手印、签名没有进行公证是不影响借据效力的。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还款,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到期可以主张还款,同时请留意民事诉讼的有效时效是两年,请尽快及时处理;
3、建议及早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以加速对方还款的进程;
4、请保存好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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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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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