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离婚起诉两次了,为什么法院还是不给判,被告也不到庭

离婚
2019-06-29 18:51: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不考虑员工所在地。裁决书如果有指定的法院,就起诉至该法院。如果没有指定,则按上述规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该劳动争议已经过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
    (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原被告本人都要亲自出庭,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应征得法官同意,并提交关于婚姻、财产等的书面说明。因此若被告未出庭,要分具体情况对待的:n如果是未收到传票,那么会改期;n如果是涉及扶养、赡养、需到庭才能查明事实等必须出庭的,那么2次无正常理由不到庭,可以拘传;n如果不是涉及到上一款必须出庭的,可以根据事实缺席判决;n如果传票无法送达的,那么改为公告送达,待期满后再缺席审判;
  • 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电话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
    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相关机构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再向相关部门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