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右耳少了三分之一听力都没有问题,能不能评定伤残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评定伤残能评定几级能陪多少钱

2019-06-29 17:08: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其评残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残疾方面的赔偿主要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3.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5.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 工伤伤残鉴定怎么申请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二、工伤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在上班工作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受到伤害,最先应当去医院进行治疗,然后就是申请工伤鉴定。在进行工伤鉴定并拿到鉴定结果后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 工伤伤残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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