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有家室欺骗另为一位女士和她在一起保证离婚,因为这位男士的参与把女方弄离婚了……现在过去16、7年了这位男士还是没有离婚但是和那位女士一直保持关系,现在这位女士想分手,但是这位女士因这位男士破坏了婚姻尽身出户,而这位男士在早年给这位女士买了条房子但是这位男士自己悄悄的改了自己的名字,现在这位女士想保护自己要回房子可以吗,或者少出一些钱买回来!

离婚
2019-06-29 16:1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离婚既一项义务也是一项权利,女方可以协商,协商成功可以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其次,男方的母亲到女方的家大闹,有可能涉及侵权,有损失的可以起诉她; 再次,男方的母亲提出要起诉女方欺骗并要求赔偿十万元损失的事,如果以此为由起诉恐怕法院不会受理,因为婚姻法没有规定什么欺骗婚姻,况且她又没有欺骗,即使受理十万元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也不会得到支持。

  • 1、所谓欺诈婚姻,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时,明知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而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使婚姻登记机关或对方陷入错误,为双方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2、婚姻欺诈的法律后果:
    民政部门一般不同意双方当事人提出撤销该婚姻登记的要求。如果当事人对民政部门不予撤销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 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第112号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一般先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