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qq上加了一个网店加盟的一个账号,我说只有500可不可以先给你加盟费我在qq上加了一个网店加盟的一个账号,我说只有500可不可以先给你加盟费,等开店以后再把剩下的钱补齐,他说可以,我把身份证个人信息全部告诉了他,他说可以,我就把钱打给了他,结果打过去以后他就说多会让我把剩下的钱补齐,我说我不开了,他说定金退不了了,我说这几天有事等后几天再跟他说,他说好吧,过了几天,刚上qq他就说如果三天不补齐剩下的钱他们就要告我单方面违约,可是我并没有签合同,请问他们找我要违约金这种说法成立吗

2019-06-29 13:4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所谓的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 您好,有关定金合同违约这个问题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合同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在签订加盟合同时,也要注意违约金的有关约定,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款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借款利息的四倍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在四倍以下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目前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为每日万分之三,则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每日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