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前年做的工地,已经两年了,老板输了钱跑路了,找不到人,只知道他家住那里,怎么办

2019-06-29 13:18: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该条规定承认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效力,规定了定金条款的适用,即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返还定金。
    但若是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接受定金的一方要返还定金。此案中因开发商一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未能订立,系违约责任,应将定金双倍返还。
  • 老板跑了的情况下,如果能够拿出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于单位确实存在相应的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如果坚决不赔偿,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用人单位的部门赔偿工伤的相关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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