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X宝代购一个裙子,感觉号小比专柜的,拿着去专柜对比,洗标不太一样,我申请退货,理由假货,卖家打来电话骂我,恐吓我,破口大骂,还恐吓我,说来害我。旺旺也骂我了,还说要告我,告我诬陷他,说要上法庭告我让我赔偿他几万。我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6-29 12:2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卖假货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除依法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对行为人给予必要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者拘留等制裁。
  •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规定: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被人恐吓该怎么办?首先自己需要弄清楚对您作出恐吓的人是谁,如果情况严重影响自己,应该报警,但要注意收集相关恐吓的证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遭到别人的恐吓时,首先要搞清楚三件事情:   第一,威胁我的人是谁?   尤其是匿名威胁,你得自己搞清楚。自己是否平日一不小心得罪谁了,基于说话口气、笔迹、威胁内容以及其他一切可以捕捉到的证据,极可能做出准确猜测。   第二,对方为什么要恐吓我?   搞清了谁在恐吓我,这个问题也就有思路了。   第三,对方是否会真正实施恐吓中的行为。   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这既取决于恐吓方平时的所作所为和性格气质,也取决于我是否在哪里真的给他造成深仇大恨了,还取决于对方说恐吓我时的具体情景,比如他喝酒没,是否受到他人怂恿,或者对方(或者他家里)是否遭到某些重大变故。   
    二、作出恐吓行为的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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