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62岁了 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纳年限未达到15年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29 09:0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在当事人是指享受社保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退休的前提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不能直接办理退休手续;
    (2)当事人可以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在当事人愿意(将社保中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当事人退休时的户口性质而定)的前提下,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或者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没劳动合同,入职第二个月起到离职时的双倍工资补偿(第
    二、三两个月的)。单位解雇,解雇理由合法,补偿半个月工资,理由不合法,补偿一个月工资,以劳动者在单位工作这三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补偿标准。要求单位补交从入职开始的社保、结清劳动者工资。单位有扣押的证件、入职交过押金或者各种收费的,要求单位返还。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去世者,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另外,社保会根据当时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支付丧葬费、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下文——单位未缴社保不能以现金补偿职工的相关规定:  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未缴纳是违法行为,但不能用现金补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从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划拨。  因此,劳动者应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由他们监督原单位为其足额补缴社保费。  知识延伸——不缴纳社保费的法律责任  
    1、对未按规定期限纳费申报和报送纳费资料的,拒不接受检查和不提供纳费资料的,有意隐瞒工资发放情况造成不纳或少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欠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2、单位纳费人、扣缴义务人和纳费担保人在地税机关规定的限期内仍不缴纳费款的,地税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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