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的住房公积金和父母遗产是否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9-06-28 14:4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妇一方继承父母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遗嘱有特殊约定才为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过世子女的配偶能不能分得对方父母的遗产,要看对方的父母生前有没有留遗嘱,有立的情况下,要看遗嘱上有没有你的份额,如果有,就能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要看你对对方的父母有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如果存在赡养关系,就可以继承。
    如果以上都不成立,就不能继承。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使用的部分属于应当取得的,因此,婚前的及婚后的一半公积金属于遗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因此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钱应当全部算遗产。民政部《关于印发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试样)的通知》(民[1981]优49号):“一次抚恤金发给家属的顺序:
    (一)有父母无配偶的,发给父母;
    (二)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
    (三)即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发给谁,由其父母、配偶自行商定。商定不通的,一次抚恤金,半数发给父母,半数发给配偶。
  • 老公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后归他所有,婚后以夫妻共同收入还贷的部分,由他分出一半补偿与你 如果你们对婚内双方收入书面约定为个人财产制,你是以个人收入购买2套房产的,房产所有权归你,对方参与还贷的,他的还贷部分你应该补偿与他。如果你们没有此类书面约定,2套房产无论以谁的名义购买、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得房产一方,应该补偿该房产一半价值的金钱与对方。 老公在外开的公司所欠的债务,属于公司债务,与个人无关。 并非第一次诉请法院离婚一定会驳回,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应该判离。如果你老公不愿意离婚,你得收集证明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