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公司成立时入了8.3%的股份,现在公司经营困难要解散,请问自己的股份可以拿回吗?

2019-06-28 11:5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设立条件:
    一、股东的人数和资格
    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这表明,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至少要有2个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个股东。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章程的制定
    四、公司的其他条件
  • 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申报后,清算组根据最终清算的财产赔付债务。
  •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的特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