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起3到 4年,目前有两个孩子,大的2岁左右,小的6.7个月,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一直生活在一起,进来发现女生在外面和别的男人鬼混,夜不归宿,想起诉离婚,但是当初给女方家里的彩礼有20左右万,两人名下目前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买房的钱是彩礼20左右万加上两人一起赚的10多万,想咨询一下,这个情况,如果男方起诉离婚的话,财产会怎么分配!

离婚
2019-06-28 10:1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起诉离婚是个人权利,并不是婚姻中的过错。起诉离婚的一方仍有权要求财产分割及抚养孩子。
    2、财产分割问题: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同时适当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
    3、子女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准抚养条件好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按孩子的意愿决定由谁抚养。
  •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子女已经是成年人,与分割财产没有关系。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