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4月23日入职,公司表示4月25,26日是绩效结算日,4月30号发工资。4月30号发了5000块钱,现5月17日人事和我说4月30号提前把我五月份的工资发了,所以5月30日就不发工资了。我从未要求公司提前预支工资,但是公司私自操作,这种情况违法吗。

2019-06-28 07:34: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预付工资的工作风险非常大,一般企业不会这么做;如果真的连吃饭住宿都成问题了,可以到生产制造型的、包吃住的工厂工作,相当于提前预支了生活费;
    2、工资都是按月支付,考虑到制作工资还需要时间,所以企业都是次月发放上月工资;
    3、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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