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和男方要离婚 孩子三周岁半了 从小都是我带着 他不同意离婚就和孩子奶奶偷偷的把孩子带走了 不让我见孩子 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9-06-28 06:13: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方不履行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的,拥有对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温馨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为了孩子,离异双方都应尊重探视权,合理行使探视权,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环境。

  •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则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只能去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诉讼离婚。
  • 婚姻是人生大事,一般不主张离婚, 建议认真沟通,改善交流的方式和态度,如一方有过错,建议诚恳的赔礼道歉。如果决定离婚了,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如果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一般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平分,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