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跟我先生结婚七年了,在这七年时间里。我们时常因为金钱的事而争吵。久而久之变得越来越严重!每次吵架,一旦吵不过我。就会动手打人,他精神有些问题,上一秒还好好的。下一秒说翻脸就翻脸了!一吵架发起脾气来,嘴角都是泡沫。他??家暴行为,我们??一儿一女。我想跟他离婚,但是他孩子不准我带走。像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27 21:05: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 如果上法院,男方还不愿意离婚,你得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他隐瞒年龄和文凭高低不会影响判决结果 孩子方面,10个月的一般会判给你。 财产一般是对半分,如果是以婚内收入借钱出去,属于共同债权,由双方对半分享,如果债务是基于双方或家庭原因欠下的,则二人对半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