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公司目前马上就要倒闭,但是公司又开了一个其他的公司现在每天人事都在找员工谈话是去新公司还是走人,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十年,还有去新公司还要交交钱就是说让入股,这种情况我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吗

2019-06-27 11:04: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如下: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前项规定之外的);
    (3)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个例子,如果没有经过股东会同意而入股,那么丁属于隐名股东,隐名股东还是存在一定不利地位的,所以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要和名义出资人签订好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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