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工地干活,己经有二十几天了,大老板材料跟不上,创成多钟原因,小老板又没钱给工人拿生活费,我们不干了,还能拿到工资吗?

暴力伤害
2019-06-27 10:34: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劳动者,处理工伤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注意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动;
    第二步,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否则也可能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第三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单位认可是工伤,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是,第
    一、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力作出工伤认定,不要盲目相信企业认可工伤的承诺(注:极少数地区规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认可为工伤的,可以按工伤处理。)第
    二、自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职业病,最晚不要超过一年的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对工伤受伤程度进行伤残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第五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工伤赔偿标准,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当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支付工资的基础上,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则须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