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有三个儿子,但是爷爷指定给小儿子,但是房产名字还没有转为小儿子,那么大儿子和儿子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吗?

2019-06-27 10:03: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财产财产 分割的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7、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严格区别父母子女给付的赡养费积累购置的财产与父母子女共同投资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的权属。子女向父母给付的赡养费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将该赡养费积蓄起来而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属于父母,对这些财产子女没有所有权。
    严格区分家庭成员对家庭行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与行为。前者是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需家庭成员共同为之;后者是家庭成员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无须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
    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财产应经协商一致后再行处分,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对于明知有的家庭成员在处分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提出异议的,则该处分家庭共同财产行为视为已被其他家庭成员所默认。
  • P2P平台的房产抵押贷款,风险并不低。P2P平台在此类贷款上,照样有较高的坏账率。
    众所周知,银行对房产抵押贷款的认可度极高,如果借款客户信用没问题,房产没问题,在银行获得贷款,是相对较容易的。
    在银行的房产抵押借款成本,也就是8%-10%左右。另外银行还有消费贷款,有房产的也很容易能申请到,成本也很低。试想哪类客户有房产,不去找成本很低的银行贷款,而是去找P2P平台借款,要承受25%-30%以上的成本。
    一般有两种情况:房产有瑕疵;借款人有问题。目前小贷公司出现不良贷款最多的,就是房产抵押类贷款。这类贷款,因为有房产抵押,很容易让风控人员放松审核。因此P2P平台的房产抵押贷款,风险并不低,有着较高的坏账率。

  •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
    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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