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到中介那边交了押金,但是没入住也没签合同,有收据,可以退了嘛。

2019-06-27 06:05: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能要利息么?首先要看是否有口头约定利息。
    一、双方在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又无口头约定利息的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如只是简单说还钱的时候要给利息,视为没有利息,不能要求借钱的人支付利息。
    二、虽没有合同,但口头有约定利息,要看约定的利息是否合理。
    1、约定的借款利率在24%以内的,合法合理,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借钱的人返还,拒绝返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2、利率在24%-36%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是合法的,不过只能由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不能走法律途径。
    3、利率超过了36%,超过的部分无效,既不能要求借钱的人支付也无法到法院去起诉,而且,如果出借人已经给了这部分利息的,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
  • 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  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  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承租人由于第一条原因提出终止租赁合同时,不需给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由于后两条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要给予出租人适当的补偿。  房屋租赁双方的合同关系受《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调整与规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