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致两个微伤,赔偿了,也得到谅解,拘留了十天,办的取保候审,检察院让去录材料就没去,现在通缉被抓了,这样的情况能判多长时间?

刑事辩护
2019-06-26 20:19: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拘留后办理了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期间,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案件没有撤销,那就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审判,最后执行!
    2.如果在取保候审的一年期限内,公安机关还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如果在此期限内,侦查得到相关有罪证据,会按照以上程序走。
  • 虽然当事人已经补取保候审,同时获得受害人谅解,但仅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并不能确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如何定罪量刑,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检察院决定起诉犯罪嫌疑人时才会有。所以如果要起诉,那么不管是不是取保候审都可以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决定不起诉,那么只能进行民事诉讼索赔。
  •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生自由的强制方法。  期限: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3+4+30),但可能在我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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