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车撞了,车跑了,怎么咨询,交通意外交警怎么赔偿

2019-06-26 11:4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将其分为三类,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下面就这三项可以索赔的项目具体说明一下。  
    一、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以上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关知识阅读:交通事故索赔赔偿依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交通事故赔偿拖欠不还一般会经过如下流程:
    1.协商解决,可建议肇事方尽早处理,讲明如果起诉,其败诉是必然的,并且如果仍拒不执行,将会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后果,如现在新闻上报道的老赖的下场,车坐不了,飞机坐不了,信用卡用不了,财产被查封等等。协商时,不卑不亢即可,没必要大吵大闹,因为您索要的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2.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直接起诉拖欠赔偿的一方,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只要证据链完整,发票完整,如果数额较高,可咨询并求助律师,可能会承担一部分费用。
    3.一般的情况下是胜诉的,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后,再让其归还,如果30日内或者判决书中规定的日期内未进行偿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相关流程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4.不要有过激的行为,如果因为过激的行为造成对方的损失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5.如果您是车主,有保险,并符合代位求偿权的申请条件,可申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您只需要等待配合保险公司即可。
  • 车被撞,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①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②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
    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③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④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⑤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⑥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⑦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还可以找公司要工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