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子住了几天因为有特殊情况不住了房东不退还押金他合同上也没有写我必须住多久他这样做合法吗

2019-06-26 09:2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房子在租期内房东把房子卖了,不应影响你继续租用。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合同对新房主继续有效。你可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如果新房东想收回房屋,你可以要求原房东退还未到期租金以及寻找新房源以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否则你可拒绝搬离。
  • 租客想提前退租,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根据上述讲到的退还押金的情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和房东协商后,扔拒退押金的,涉及金额有比较大,可以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益。
    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如果签订了退租协议,则房东不应收回合同。如果没签,收回合同有一定的道理。
    1、防止租房人持合同原件对外宣称房子仍在租着,进行转租、工商登记注册等招摇撞骗行为,给房东带来麻烦。
    2、防止租房人事后否认退租,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一般情况下,房东为少麻烦,即使签了退租协议,都会要求收回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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