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单位干了5年2个月,离合同到期还有十个月,现公司裁人,搞竞聘上岗(有内箱操作嫌疑),裁掉下的人员安排到辅助岗(就是改为劳务工), 到合同期满就解除劳动关系,这期间工资下降很多,如果不服从安排就算自动解除合同,或按旷工处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是否可以得到双倍补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26 02:23: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没有统一规定,这个问题是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但是,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有效,也就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适用此规定有两份个前提,一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适用时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提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的证据,方可得到支持。
  • 用人单位因工伤裁掉员工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当然需要先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公司裁员内退标准应根据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2条和第4条对企业裁减人员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这些规定,企业在这些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 企业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进行裁员,应当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而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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