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因为拘禁欠我们家十来年钱不还的人,被刑事拘留了,这都五十多天了,没有审判,也没有释放,我爸被抓的第二天,那个人就写了谅解书了,可是公安机关现在都不放人,每次问,都是口供不全,不能圆案,说是被检察院第二次驳回了

刑事辩护
2019-06-25 20:53: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
    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情形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