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委托书问题!我到外地玩,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做伤残鉴定,当地警察不开具伤残鉴定委托书(他们说他们从来就不开的),处理事情不可能老是往外地跑,想回到自己本地做伤残鉴定,可是没伤残鉴定委托书不让做,我该怎么办?能不能拿事故认定书让我自己这的本地警察开具伤残鉴定委托书?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2019-06-25 18:08: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其评残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残疾方面的赔偿主要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3.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5.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单位职工工作期间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是没有规定的,你可以从《侵权责任法》中找这方面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你也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找到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代理交通事故处理授权委托书写法如下:委托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工作单位: 职务:住址: 电话: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交通事故一案中,作为我方参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一、一般授权
    二、特别授权:授权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注:
    1、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依法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文书。
    2、委托代理人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3、上述两种授权方式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择一使用。委托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工作单位: 职务:住址: 电话: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交通事故一案中,作为我方参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一、一般授权
    二、特别授权:授权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注:
    1、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依法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文书。
    2、委托代理人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3、上述两种授权方式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择一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