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明天准备离婚,孩子五岁零两个月,因是入赘,孩子随女方姓,由女方父母抚养至今!男方父母离异,孩子爸爸有一弟弟,已婚,女儿十一岁!请问,如果离婚,孩子判给哪一方的几率比较大?

离婚
2019-06-25 17:20: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华民共反家庭暴力》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家庭暴力报案应及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医、鉴定伤情
    民事行能力、限制民事行能力家庭暴力身体受严重伤害、面临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照料等危险状态公安机关应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其安置临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