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离婚
2019-06-25 14:49: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如果男方没有过错,原则上女方无权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现在并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现在如果双方同居,并不会收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如果同居是双方要求离婚的,法院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支持,只要双方自动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这种情况下不许要双方到法院进行相关程序或者到有关部门进行有关手续的办理。
  •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需要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 存在婚外情但法院并非一定就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定的离婚赔偿有四种情况: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