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办理程序?

离婚
2019-06-25 13:14: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 离婚案件的办案程序:
    起诉,向法院提交起诉书;
    立案,法院立案;
    应诉,等待被告接收应诉通知书;
    举证,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
    庭前调解,法院会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
    开庭,开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判决,宣读判决书;
    如果没有判决离婚,可在六个月后重新提起诉讼。
    延伸:如果第一次被告缺席,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这个时候需要等待六个月后重新提起诉讼,可能才会判决离婚。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中一方存在婚外情的,则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有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同时如果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仅可以直接由法院判决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
  •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