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我从事一家公司,是试用期,但是用人单位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口上试用期一个月,然后我辞职走人,我第一次已经向领导汇报了,但是没有签名,然后我向XX局投诉,XX局说已经跟那边沟通过,叫我不用上班了,叫我快点解决银行卡工资的问题,然后用人单位打电话过来,说我离职没有办手续,说我第一次申请辞职没有说提前三天离开,但是我第一次我已经申请了,只是用人单位说我没有说出提前三天,当我三天旷工,扣除工资,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我需要提前三天嘛,用人单位可以当我三天旷工,扣我工资高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25 07:22: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而且过了试用期的,那么劳动者必须提前30天申请辞职,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才能离开公司。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者假期结束后就不上班了,属于自离。试用期劳动者申请离职,应当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离职是正常离职。(也可以双方协商,按照协商结果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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