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一位朋友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部手机,但是他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紧急联系人写成我的名字,并留了我的电话号码,后来他逾期不还,贷款公司给我打电话找人(贷款公司给我打电话时我才知道他买手机的事),我给贷款公司说明了情况,直到现在贷款公司起诉了我那位朋友,现在律师隔三差五给我打电话找人,我解释了,我也找不到我那位朋友,他们好像不相信我,还让我出庭,如果不出庭会影响我的征信,请问我该怎么办,真的会影响我吗

2019-06-24 21:09: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可以积极还款,尽量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让对方撤诉处理。 实在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就要积极应诉。 应诉的过程中,自行或委托律师到法院应诉都可以。实践中,有不少人会因为自己理亏,反正都被起诉了,干脆不去应诉。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积极应诉,能避免承担对方可能强加的赔偿责任,尽最大可能维护自身权益,而不应诉,往往只能任对方鱼肉。实际上,有一些赔偿损失是不用承担的,需要自己应诉后罗列证据主张。
    在分期付款合同中,因为逾期支付而吃上官司,也不用一头雾水,而应该明白对方起诉的用意,先争取与卖方协商处理。实在协商处理不成的,在积极应诉的时候,要注意违约金和利息,是否应该自己承担的范围之内。
    应诉的过程中,有需要帮助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 贷款填写的联系人只是贷款机构为了更多掌握贷款人信息的手段,在贷款审批时可以大电话回访填写的联系人确认贷款人的信息是否真实,在发生逾期行为后,可以打电话给联系人通知贷款人逾期,并希望联系人配合贷款机构督促贷款人还款。所以说,贷款时填写的联系人是贷款机构要求填写的,联系人没有任何责任,也不可能因为逾期而牵扯到联系人。
  • 注意保存、收集相关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甚至可以说,诉讼活动的核心就是证据的运用。证据运用的好,甚至可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

    所以,债权人平时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
    即使最终不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债务纠纷,债权人也应养成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的好习惯。

    因为很多证据、材料如果不及时保存、固定,就有可能灭失。这些重要的证据、材料一旦灭失,就很难再补正。
    没有这些重要的证据、材料,就会为以后的诉讼造成很大的困难,甚至会出现“有理变无理”的情况。
  • 正常来说,人家会去法院起诉,如果继续不理会,法院会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这时候,如果你仍旧不理会,就会进去执行程序,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目前趋势来看,对失信人限制越来越严格。
    你会不能从银行贷款,不能从事高消费,法院会冻结你名下所有银行卡,甚至支付宝,微信账户。一句话,以你名义办理的所有资产类账户都将被冻结!你将不能以你的名义从事任何金融活动。
    所以说,力度还是蛮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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