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交了农村最低的养老保险金每年100元,交了5年,现在想换个档次多交可以吗?应该在哪改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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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根据我国家关于养老保险的规定,必须连续交满15年且到退休年龄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金。“两险”中断后原则上是需要补交的。 在办理补交过程中,会有对上一次中断原因的认定问题。
就是说上一次为什么中断,是正常的终止、解除劳动
合同,还是自动离职、擅自停保。 如果是前者,按正常的费率补交即可;如果是后者除按正常的费率补交外,还要缴纳数额不菲的滞纳金。
所以,但凡有可能最好不要轻易停缴社会保险费,对谁来说都是个很麻烦的事情,希望朋友们切记。 根据政策规定,若无补缴能力,可暂时不补或分期补缴,待以后有能力时在进行补缴。
养老保险欠费超过三个月,从欠费第四个月一日起(含欠费当月)计算欠费天数,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根据政策规定,个体从业人员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时,按规定计算的滞纳金在不超过补缴本金的40%内据实
征收,超过补缴本金40%的仍按4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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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如下: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2: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3: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
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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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按照最高法院的意见,劳动者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办了社保手续仅仅是未足额缴费或存在欠缴,是不符合条件的;
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实务中法院基本上都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社保机构不能补办的
证据,而社保机构往往不出具这样的证明,结果你懂的......
注意,就算是符合了上述两个条件也仅仅是获得了法院受理的资格而已,法院该判多少损失,司法解释可没做任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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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明确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的责任,突出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不给政府背包袱;
二是实行储备积累,建立个人帐户,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
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
三是农村务农、经商等各类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便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
四是采取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所决定的过渡时期的工作方法,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将逐步加大政府推动的力度,以体现社会保险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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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