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一审判决不服,上诉XX院,还需要来听吗

2019-06-24 18:2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民事案件,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的15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由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超过15日,判决已然生效,不得上诉。但在两年之内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对于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但是,对于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在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上诉主要有以下情形:⑴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谓认定事实错误,是指原裁判对案件事实作出了与实际情况截然相反的认定;所谓认定事实不清,则指原裁判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缺乏充足、可靠的证据,所得结论含混不清,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一审裁判事实认定错误,其结果必然是实体权利义务的归属有所不当。故而当事人可对此提起上诉。⑵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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