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款好长时间,利息滞纳金总和超过本金数目,无力偿还,怎么能协商只偿还本金,求助,谢谢

2019-06-24 13:09: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信用卡欠款利息很高,基本按照每天万分之5计算,年利率达到
    18.25%,而且这还是单息计算方法,复息计算更高;信用卡欠款基本不可能逃得掉。银行有太多的方法,比如通过法律程序可以执行持卡人以及担保人(如有)或者共同还款人(如有)的全部个人财产,包括个人银行账户、个人名下房产、个人名下金融资产、个人名下汽车、个人名下股权等等,银行可以通过诉前保全迅速查封这些资产。另外,目前个人征信体系越来越完善,将会影响到持卡人未来办理房贷、信用卡,甚至找工作(很多用人单位要查询个人征信记录);还会影响到个人出行,坐飞机、高铁,出国旅游等等。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该法条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该解释进一步确立了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先还息后还本的立法精神。
  • 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欠债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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