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报工伤保险是不是要公司申报,对公司有影响没

2019-06-23 14:50: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1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公司和员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申请工伤认定都超过了时效,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 ,其中,因为公司原因造成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应当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得到劳动部门签发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凭此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员工所受的事故伤害系工伤的证据和公司拖延造纸认定超过时效的证据)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以“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进行工伤认定时,有如下步骤: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如下:  
    一、医疗费  
    (一)申报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表》;  
    2、《职工因伤(亡)医疗费用支出申报表》;  
    3、医疗费发票原件;  
    4、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二)办理条件用工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限提交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审批程序  
    1、符合办理条件的由用工单位持“申报材料”申报;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支付有关待遇;  
    (四)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受理后6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承办科室:工伤生育工伤(亡)残待遇保险科。  
    二、工伤(亡)残待遇  
    (一)申报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表》;  
    2、《职工病伤致残鉴定表》;  
    3、《职工因工伤(亡)待遇审批表》;  
    4、确认供养直系亲属的依据。  
    (二)办理条件用工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限提交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审批程序  
    1、符合办理条件的由用工单位持“申报材料”申报;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支付有关待遇;  
    (四)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承办科室:工伤生育工伤(亡)残待遇保险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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