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办理房产过户事宜,过户到我名下。 现在房产证是我父亲名字,他已经过世。我母亲还健在,母亲意见是放弃他的一半产权由我继承,现在我想通过继承的方式继承母亲这份房产,请问可以吗?

2019-06-23 11:1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

    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问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 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二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三是,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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