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两个身份是同一个人~现在用的身份被派出所查到把我的户口注销了,另一个还在,但一直没用,现在我想把没用的这个注销,有截至日期吗?

2019-06-22 11:4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所有,即全体村民所有,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常见分配方案一般如下三种:

    (一)将土地补偿费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

    (二)村集体提留一部分,其余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三)全部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是否属于本村村民,决定了是否可以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而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资格,户口是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安置,因此,是否属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也就直接决定了能否享受相应的安置政策。
  • 公民死亡以后,户口被注销以后其身份等证件是无法继续使用的,对于其身份证资料一般还会在该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有所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注销。
      公安局对户口管理具有法定职责,申请、迁移、注销户口是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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